3月22日,江门正式对外发布施行《燃气运营和充装单位安全出产办理标准》DB 4407/T100-2023(下称《标准》),为广东省首个燃气安全出产办理区域标准。《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进步江门市燃气运营企业安全出产标准化水平,促进燃气职业继续安全健康发展。
《标准》由江门市城市办理和归纳执法局、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安排,市质量技能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市燃气协会编制,首要参阅“江门市燃气运营企业安全出产千分制查看”标准制定,为江门各燃气运营和充装单位日常安全出产办理的标准标准。
据介绍,《标准》规则了燃气运营和充装单位的安全查看与监督查核的要求,查看标准涵盖了安全出产安排人员配备状况、安全出产办理制度及执行状况、设备设备办理状况、安全宣传教育服务和安全出产投入状况等10个方面共106项内容,总分1000分。
“燃气主管部门将每年安排燃气办理、特定品种设备、消防安全、电气防爆、应急办理等领域专家建立查看组,依照《标准》要求对全市一切燃气运营公司进行一次全面查核评分。”市城市办理归纳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评分成果,总评分850分以上,900分以下的(不含900分),由属地主管部门催促企业期限整改并安排预检,预检经过后向查看组请求复核检验;850分以下的企业(不含850分),由属地主管部门按有关法令和法规做处理,并视状况停业整顿。
下一步,江门市城市办理和归纳执法局将以《标准》为重要抓手,加强日常燃气安全督导查看,进一步促进燃气安全标准办理,保证江门市燃气安全出产局势继续健康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