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连市规范和加速城市客运职业“油改气”作业施行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处理,推动我市城市客运职业“油改气”作业顺利施行,市政府办公厅近来下发了《关于城市客运职业施行“油改气”作业有关事项的弥补告诉》(以下简称《弥补告诉》)。 《弥补告诉》清晰了三项主要任务:首要,做好加气站选址作业。在加气站选址时,须满意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一起参照《危险化学品出产、贮存设备个人可接受危险规范和社会可接受危险规范(试行)》,确认加气站的外部防护间隔。其次,做好“油改气”车辆的监督处理。市质监局要强化对“油改气”车用气瓶改装企业的监管,配备牢靠的检测和装置设备,坚持高规范,严格把关,保证“油改气”车辆车用气瓶的安全功能。市公安局、市质监局要依照责任分工,强化对现已施行“油改气”车辆、设备的监管,市公安局担任为已施行“油改气”且在用的持有正规手续的车辆(车辆须先经有资质的车用气瓶装置和查验安排定时检测其气瓶、“油改气”设备并出具相应标识及审验、检测合格证书)处理机动车年度查验,查验通往后核发相应合格标志;市质监局担任确认车用气瓶装置和查验安排的资质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此外,还要做好加气站事端应急救援处置。燃气主管部门要结合加气站规划,拟定科学、可操作的应急救援预案。燃气经营者应拟定本单位的燃气安全事端应急预案,配备人员和必要的应急配备、器件,并定时安排演练,进步事端现场处置才能,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稳。 记者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