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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开展煤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

时间:2023-09-18作者: 施工组织

  ) 3月2日,记者从市安委会了解到,为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自本月起,在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开展煤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涉及煤气生产、储存、使用的冶金工贸企业。在具体的专项治理中,将针对复产前煤气设施设备未经检查合格投入运行使用且未对煤气设备做定期巡检;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未建立煤气防护站(组)且没有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持证上岗;未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总管切断阀或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水封和排水器的结构设置、安装方法、水封高度、给(加)水装置和日常管理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保护装置;煤气生产企业和煤气用户企业之间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未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和各自安全管理职责等十大重点。

  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市安委会要求全市各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停工复产前必须制订专门的停工复产方案,复产前更要加强煤气系统的全面会诊检查,逐步加强煤气设备设施的规划化管理,提升企业对煤气危害的重视程度,重点做好持证上岗,着力消除当前部分企业“只用不管”或“不会管”的现象。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专项治理方案,严格按照治理标准,扎实推动涉煤气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正常生产的涉煤气冶金工贸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对专项治理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符合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对未复工复产的企业,复产前要按照煤气专项治理和复工复产验收要求做全面自查自改,在隐患整改未完之前不得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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