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热水坑事故”双方今日协商赔偿

时间:2023-09-13作者: 新闻中心

  “4·1”事故发生后,工人们正在修复热力管道,生锈坏掉的管道被扒出来放在一边。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由西城区政府协调杨二敬家属与责任方热力集团、万华置业及东方大洋物业公司见面协商

  新京报讯 今日上午,杨二敬的家属将与事故责任方热力集团、万华置业及东方大洋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其家属表示,已经给杨二敬选好了墓地,但后事需达成赔偿协议后才能料理。

  4月1日,车公庄大街4号物华大厦东侧人行道路面突然坍塌,正途经此处的杨二敬坠入满是滚烫热水的坑中,全身99%的面积烫伤。4月9日晚,杨二敬经抢救无效,在积水潭医院去世。

  根据西城区通报的该起事故原因:由于北京东方大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维护不到位,导致由热力管道小室进入物华大厦的1#站户线热力管道腐蚀破裂,裂缝漏水,引发路面塌陷。

  事发后,北京市热力集团输配分公司管网管理三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关闭了阀门,但对于冒气漏水点周边的人行步道,未采取比较有效安全保护措施,没有阻止行人通行,最后导致人员坠落。而北京万华置业有限公司未及时督促北京东方大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

  西城区相关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已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刑拘了北京东方大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热力集团输配分公司的3名相关责任人。此外,事故责任单位和法人代表,还受到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结论公布后,西城区政府已经协调家属与各责任方进行了初次见面协商。

  “明天上午,西城区政府再次协调我们与责任方见面,真正开始商讨赔偿。”昨日,杨二敬的公公说,家里已经为二敬选好了墓地,将在达成赔偿后开始料理后事。

  对于如何赔偿,杨二敬的公公表示,家里之前已经就赔偿细节进行商量,包括死亡赔偿、孩子抚养、老人赡养、误工交通费等,均在考虑之列,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赔偿比例。“希望能尽快达成赔偿协议。”

  专家认为,应建立地下管线监督管理的机构,解决权属不清等问题;同时立法规范地下管线多万公里的地下管线,埋藏在北京地下各处,而各种各样的管道事故经常“冒”出地面,见诸媒体。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的一份调研报告数据显示,2010年1至10月,北京市政系统发生的事故中,有96%属于地下管线事故。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洪立波表示,地下管线事故多发,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地下管线资料不清,还有管理上的混乱等。

  洪立波介绍,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所有规划好的地下管线,都要通过北京市测绘院,录入到地下管线资料库中。

  上世纪六十到八十年代,北京又三次打响了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会战”。那时候,北京市地下管线%以上。

  洪立波称,改革开放初期,曾要求企业将管道建设费用的5%-10%作为保证金交到档案馆,竣工测量后再返还。不过后来这项费用被视为乱收费取消了。现在,很多实施工程单位完工后不去更新,导致地下管线数据库不完备。此外,一些地区的规划部门在批复企业的规划许可证后,不去进行竣工规划核实,导致规划方案与实地埋设位置存在较大出入。

  就这样,企业按照错误的管线数据,或者干脆在没有查清地下管线信息的情况下施工,造成施工挖断管线的事故不断。

  洪立波介绍,我国城市地下管线多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设的,工艺标准落后,且老化腐蚀情况严重。

  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自来水管建设。据统计,全国自来水供水平均产销差在20%左右,其中大部分都流失在管道中。

  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刘会忠说,一些地区的管线超负荷运行,也加剧了管线事故率。例如北京某地区的地下管线万人的需求量设计,到现在人口增加了一倍,管线压力随之增大,事故发生次数超过正常的30%。

  对于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洪立波认为,政府部门对地下管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直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在地上,建设一个鸟巢水立方之类的地标十分引人瞩目。而对于地下管线,很少有地方的政府做过普查,更不用说日常维护了。”

  在“4·1”事故中,发生热水泄漏的是支线管道,其日常巡检维护究竟应由谁来负责?

  热力集团称,事故支线产权属于开发商,按照惯例,支线应该由开发商和物业来负责日常巡检和维护,热力集团只是协助。物业则表示,他们只负责大厦地下室热力站到各户之间的二次管道维护,对于支线这样的一次管网,应该属于热力集团维护。

  “权属不明晰,管理就混乱,日常维护更有一定的问题。”洪立波说,地下埋设的水、电、气、热等不同管线分属不同的权属单位,缺少一个能够全面掌握地下管线数据的管理部门或企业。而在一些支线和二级入户管网,又存在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管理、权属、维护之争,导致一些终端入户管网维护不到位等情况,加大了管道事故率。

  此外,目前,我国尚无关于地下管道管理的专门法律和法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进行专门规定的,只有2005年施行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也只是建设部(现住建部)的文件,对其他部门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

  2007年前后,洪立波等专家曾参与讨论《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最终也形成了意见稿,但至今依然没有下文。

  洪立波认为,在市政、水务、通信等几家统管部门之上,应该由政府协调,建立一个统一的地下管线监督管理的机构,解决分管单位太多,管线信息不共享等问题。同时,应该立法规范地下管线管理。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查找问题,排除隐患,同时与有关部门协商,特别是公共领域的责任要尽快划分清楚。”日前,市政市容委主任陈永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表示。

  挖掘前先打811专线日,美国建立了地下管线专线。每一项挖掘工作前,施工者都要拨打811专线,其呼叫就会被转到所在地的一呼通中心。施工者要提供所挖掘的方位、施工类型等信息,一呼通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根据呼叫内容,通知施工者即将施工地点的公共设施服务企业,该公司会在几天内派工作人员为施工者免费标记施工区域地下管线的具置。

  日本的地下管线管理以综合管沟管理为主。综合管沟又称“共同沟”,是指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市政、电力、通讯、燃气、给排水等各种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1991年日本成立了专门管理共同沟的部门,并在数十年中对有关规定法律作了数次的修订。

首页
电话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