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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修订的两项用水定额区域标准将于12月2日正式实施

时间:2024-02-13作者: 工程展示

  10月13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项用水定额区域标准,解读河南省用水定额制修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国栋介绍,河南省用水定额区域标准包括《农业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部分,最早于2004年颁布实施,历经2009年、2014年两次修订。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资源约束越来越刚性,为保证用水定额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为节约用水管理提供技术是依据,省水利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启动了用水定额系列区域标准的新一轮修订工作。新修订的河南省《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以2020年第54号公告正式对外发布,将于12月2日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内容用包括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个方面。

  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方面,共修订11个行业30个类别用水定额,新增2个行业19个类别用水定额,修订后共计13个行业49个类别437项用水定额。将原标准名称“农业用水定额”修改为“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修订了术语及定义、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调整了灌溉分区,删除了调节系数,增加了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修订了种植业、林业灌溉用水定额,增加了油菜、红薯等用水定额;修订了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修订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农村幼儿园和学校用水定额。

  新修订的《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仪器仪表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等5个行业大类,35个行业中类152个相关这类的产品(或类别)的用水定额。修订后,共涉及48个行业大类、165个行业中类552个产品和类别1228项用水定额(包括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主要修订内容是修订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部分行业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删除了定额调节系数,制定了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新定额与老定额相比,单位产品用水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农业与农村里的生活用水定额》与原定额相比实用性更强,在区域上更加合理。如小麦在南阳、豫东、豫北的新定额从南至北依次提高;《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中新用水定额标准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各行业节水减排防污,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王国栋表示。(记者 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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