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利用玛纳斯作业区 705成品油站内空地建设,无新增占地。项目内容及规模:撬装化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7.4m 2 ,外接 1 座 0.125m 3 的事故应急池,并标配 4个 120L
标准HDPEHDPE废液收集桶,尺寸高 60cm,直径 40cm。采用防腐防渗材料。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贮存对象为站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
其中固态危废贮存区5㎡(废蓄电池最大存储量4t 、废活性炭最大存储量0.01t)、液态危废贮存区2㎡(废矿物油最大存储量0.4t)、废润滑油桶贮存区(废润滑油桶最大存储量0.2t ),各危险废物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蓄电池属固态危废,存放在货架上;废矿物油采用密闭高密度聚乙烯HDPF废液收集桶贮存,收集桶配有密封盖。柜体排风口配置废气净化处理装置,采用高效活性炭过滤装置,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项目仅作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项目投运后无用水环节,一般的情况下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液。
项目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废润滑油在暂存间装卸过程中发生撒漏,或废蓄电池发生破损,破损的废铅蓄电池放入带盖的耐酸、耐腐蚀的塑料桶内;废活性炭装袋存放于本项目货架上,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 23 号)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转移及制度性管理。危险废物贮存池及贮存库的建设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筑设计企业应组织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的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新疆汇通路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网片、7000吨高强度组合钢模板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尔自治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准东石油基地北侧、阜彩路西侧,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占总投资的5.6%。用地面积27246.27平方米。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年生产20000吨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网片生产线吨高强度组合钢模板生产线座喷漆房。
钢模板生产的基本工艺:型钢切割制孔→组装→焊接→打磨→喷水性漆→晾干→成品出售
钢筋网片生产的基本工艺:钢筋除鳞→冷轧减径→消除应力→收线→调制切割→焊接成网→成品出售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机加工切割、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120mg/m3)。喷漆废气(颗粒物、VOCS)经微负压收集后采用“两级干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吸附效率不低于85%,活性炭碘值>800mg/g,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者3个月,脱附、催化燃烧效率不低于85%,喷漆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120mg/m3、12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不低于60%,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试行)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率不低于80%,除尘效率不低于95%。冷轧过程设备密闭,冷轧粉尘经自带收尘箱收集。喷漆房保持密闭,加强无组织控制措施。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1.0mg/m3),厂区内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及修改单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5.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内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项目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冷却水排入循环水池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性漆稀释用水全部消耗,不外排。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阜西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A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废焊渣、除鳞废渣、金属废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废气处理系统除尘灰、废手套统一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普通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置;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喷漆工艺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检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以及喷枪清洗废水按危废管理要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做统一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固态废料排放执行《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筑设计企业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颗粒物总量为0.699t/a,VOCs总量为0.159t/a,颗粒物倍量替代量为1.398t/a,VOCs倍量替代量为0.318t/a。从《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中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