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市场需求量剧增,制造商迅速抬价,引起钢瓶置换价格波动;在县政府未调整价格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变相涨价
去年,我县启动了液化气钢瓶报废置换工作,明确以旧换新用户交纳置换费100元∕瓶,新开户用户130元∕瓶,多余旧瓶供气单位以30元∕瓶回收。然而,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市民向传媒热线反映,现在的煤气钢瓶置换费用没有按照规定执行,价格悄然上扬,而且县城的和乡镇的也各有差异,令他们颇为费解。
富春江镇的洪师傅前不久准备调换煤气,于是联系了当地一煤气供应站。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旧瓶被强制“退市”,现在充装煤气,就要把在用的旧瓶置换成新瓶。“这个规定我早就知道,也能理解,可供应站提出的置换价格让人不能接受。该站煤气瓶以旧换新每个钢瓶收取置换费140元,旧瓶抵50元,如果是新开户,则要190元。”
洪师傅还从县城一些煤气供应站了解到,有旧瓶的缴纳置换费125元∕瓶。“明明县里有明确的执行标准,为何眼下市场价格有所抬头,还各不相同?”面对参差不齐的价格,洪师傅很纳闷。
洪师傅所联系的煤气供应站相关负责人表示,钢瓶置换价格上涨是因为从县内液化气充装站进货钢瓶的价格就是如此,并非他们私自涨价,现在收取用户的置换押金是按进价收取的,不曾获利。
近期,县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也获悉了煤气瓶置换费用涨价的相关情况,并对此事给予了重点关注。县建设局公用科相关负责人解释,液化气钢瓶报废置换工作自开展起至今年9月底,实施较为顺利,置换进度达到了70%左右。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今年9月30日前淘汰制造年限超过15年以及制造钢印标志不清的“螺丝瓶””(护罩用螺丝连接到钢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安吉瓶(原安吉轻工机械总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钢瓶),10月1日起不论是否超期“服役”,都将对其实行“一刀切”——一律停止使用,作报废处理。由于钢瓶强制报废工作已在全省铺开,钢瓶市场需求量剧增,钢瓶制造商迅速抬价,一度涨到177元∕瓶,直接引起钢瓶置换工作中的价格波动。从富阳、建德等周边县市了解到,这些地方也存在类似情况。
为此,县建设局会同质监、物价、工商、城管等部门于10月中旬专门召集县内4家液化气充装站相关负责人等召开协调会议,再次重申在县政府未作出新的钢瓶置换价格调整前,仍然明确按规定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变相涨价。
建设部门表示,一旦发现擅自提价的情况,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作出严肃处理。同时督促各经营单位在置换工作中规范新瓶采购、旧瓶报废处理等行为,严格要求落实充装单位对气瓶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气瓶档案,严禁充装过期气瓶,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质监部门也表示,将严厉打击充装和检验不合格钢瓶的行为,同时提醒各钢瓶使用者,已经达到了报废年限的煤气钢瓶,如果不及时更新,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置换新钢瓶时记得索要置换押金收据,积极维护自身权益。